车辆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处置管理;
二、承担市直单位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平台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及相关数据分析工作;
三、承担县(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44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