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濮阳市留安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为赴安市领导和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接待服务,协助在安单位与安阳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落实留安老干部“两个待遇”,为驻安老干部做好服务工作;发挥驻外机构的“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开展对外经济交往、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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