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管理范围及主要职责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市直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其管理范围及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范围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区、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市纪委监委办公区、市政府六号院、七号院、综合活动中心办公区、检察院原办公区、民主党派办公区、人行老院办公区、市级领导公寓和3个市级领导住宅区的统一管理工作,为市党政机关行政事务及部分事业单位职能活动的有效运转和干部职工生活服务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区、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市纪委监委办公区、市政府六号院、七号院、综合活动中心办公区、检察院原办公区、民主党派办公区、人行老院办公区、市级领导公寓和3个市级领导住宅区的行政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市级领导的住宿用房的规划、征地、施工、分配、调整和修缮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和市级领导住宅区和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和市级领导住宅区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内职工食堂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及市级领导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八)对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承担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具体管理工作。

  (九)推动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对市直后勤体制改革及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市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出租房产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平台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公告

2015-12-01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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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