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禁塑限塑,我们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禁塑限塑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南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在行动。

一是当好绿色践行者。自开展禁塑限塑工作以来,南乐县公共机构先行先试,率先垂范,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积极推广低碳生活方式,潜移默化提高干部职工减塑意识;通过在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让人们切身感受到好处与方便,从而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肩负环保责任。

二是当好绿色经营者。一方面依托南乐县生物基产业优势,积极通过县产业集聚区向相关企业申购可降解塑料制品,保证全县公共机构的日常使用;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核算各单位办公用房和人员数量,精准计算月发放数量,避免出现少配发不够使用、多配发造成浪费的情况。

三是当好绿色管理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南乐县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杜绝白色污染实施方案》和《南乐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禁塑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禁塑限塑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2022年2月24日 15:29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