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公共机构迎峰度夏期间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根据8月11日全省电力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入夏以来,我省受暴雨洪涝灾害和疫情等因素的叠加影响,电煤供应紧张,迎峰度夏面临20多年来最严峻的供电形势和时间延续最长的缺电局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我市从7月下旬开始有序调度工业企业的生产用电,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大局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增强节约用电意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把有限的电力用在最关键的地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稳定的电力保障尽责任做贡献。
二、扎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一)减少照明用电。关闭公共机构室外景观照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公共区域夜间照明。除阴雨天气外,办公场所做到白天不开灯,晚上只开工作灯,坚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二)严格控制空调使用。公共机构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医院等特殊单位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摄氏20度,开空调时关闭门窗,下班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三)落实“零待机”、下班断电要求。长时间不用时,要切断计算机、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电源,下班后随手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四)践行低碳办公,倡导绿色生活。尽量减少用电设备的使用,利用自然风通风降温、少用空调。电梯合理设置开启数量和停靠楼层,3层以内上下楼走步梯。倡导步行、骑车等绿色方式出行,电动汽车充电避开11:00-15:00和19:00-22:00高峰期充电。
三、强化日常巡查和检查督促,确保节电要求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约用电工作,切实加强对节约用电工作的领导。一要加大对节约用电、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力度,将节约用电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二要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节电措施,确定专门人员抓好日常巡查和检查督促,确保节电要求落实到位。市事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重点查处下班长明灯、开空调开门窗、下班不关闭空调和办公设备等浪费现象。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